车窗抛物致花基垃圾遍布


   有的路段花基里遍布垃圾,影响观瞻。 本报记者 王伟 摄

市民林先生向中山日报反映称,他坐中巴从城区去阜沙,发现道路中央的花基、路边的草丛中掩映着很多垃圾,“一般来说不会是路过的行人扔的,很有可能是路过的司机随手从车窗抛出的,这个地方的垃圾清扫难度很大,下车捡的话也不安全。”

7月15日上午,记者对城区和部分镇区的部分道路两侧绿化带进行了巡街。在博爱七路广珠高速公路出入口位置,记者看到有一排小车停在辅道上,道路两旁以及路中央的绿化隔离带的草丛中有许多塑料包装类垃圾。这些垃圾有的已经腐败褪色,有的颜色鲜艳,像是前不久扔下的。花花绿绿的垃圾隐藏在草丛中极为突兀,影响市容市貌。

在实地璟湖城小区西门及公交车站周边,路边草丛里同样分布着大量垃圾。这里因为建有加油站,旁边还有麦当劳汽车餐厅,来往车辆较多。记者发现垃圾中有许多是麦当劳的外带餐盒、烟头、纸巾、废弃的饮用水瓶,可以推测这是司机将车停在附近吃完麦当劳时随手抛弃的。

与镇区路边草丛中分布着垃圾不同,城区道路两侧就显得干净敞亮。记者巡街发现,路边草丛中少有垃圾,甚至落叶都被清扫得干干净净。作为窗口单位,城轨中山站的卫生情况算得上是良好。出站口路边有一长列出租车队在排队等候客人。他们在路边停留时间较长,除极个别出租车旁地面上有烟头和发票外,大多数的出租车边都没有看到垃圾。

说起车窗抛物,市民李先生说,行车过程中经常见到前车司机将烟头抛出,还有人大力吐痰。李先生认为,车窗抛物这种不文明行为,不仅仅污染城市环境,还给清洁的环卫工人带来人身安全隐患,因此执法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除加大街头巡逻力度之外,还应充分利用高清摄像头抓拍,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进行非现场处理。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车窗抛物属于具有危险性质的交通违法。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罚。驾驶人在行驶机动车的时候,车窗抛物因为属于“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将依法处罚款100元,记2分。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