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饰标准修订凸显珠宝消费安全

 

  因为考虑到考虑到有害元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已引起国内外的高度重视,根据有关部门进行了首饰标准修订凸显珠宝消费安全,具体如下介绍。

  对强制性标准GB 11887《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的修订工作中,对于首饰中有害元素的含量限定规定,成为2007年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关注的重点。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质量标准处副处长廖常京在介绍2007年我国标准化工作情况时强调,重视消费品安全是目前国家质量标准的工作重点。他特别提到了饰品中铅含量超标引起的召回事件。

  本次GB 11887《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的修订中特别强调,贵金属及其合金首饰中所含元素不得对人体健康有害。鉴于欧盟已经实施新的欧洲镍指令(2005),本标准针对含镍产品修改相应规定。如:用于耳朵或人体任何其他部位穿孔,在穿孔伤口愈合过程中,摘除或保留的制品,其镍释放量必须小于0.2微克/星期/平方厘米,不再限制其镍含量。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的制品如耳环、项链、手表表链、表扣、表壳等与皮肤长期接触部分的镍释放量必须小于0.5微克/星期/平方厘米。

  考虑到有害元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已引起国内外的高度重视,在首饰产品中也增加了对目前已知的有害元素的限制,规定“首饰中铅、汞、镉、铬、砷等有害元素,其含量必须小于1‰”。对于标准中有害元素的限制,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人指出,会给与适当的过渡期,以便标准更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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