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准确有效地提供肇庆地区人事动态,人才市场信息,人事考试等方面的资讯,了解更多,请上肇庆人事信息网,以下是网站部门职责简介:
市人事局是主管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订人事管理的规定,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机构改革机关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三)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实施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国家公务员录用和市直机关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承办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人员职务任免的呈报及办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直和中央、省驻肇单位以及在人事局设立人事户头单位从端州区以外调进干部的审批工作。
(四)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负责市直单位聘用制干部招收和备案工作。
(五)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工作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协管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
(六)负责市直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交流和协调管理;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七)拟订人才总体规划和人才资源开发计划;综合管理人才市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指导大中专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八)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国外人才智力引进的政策法规,管理国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和来肇工作及定居的国外、境外专家;负责组织出国(境)培训工作。
(九)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政策、标准及调控措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休、退职人员的宏观管理工作。
(十)按分工贯彻执行“农转非”政策;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统计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负责人事信息、人事宣传工作。
(十三)管理本局直属事业单位。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肇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拟订我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统一管理全市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订市直机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的办事机构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县(市)区、乡镇及开发区机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审核市直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市)区级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根据上级下达的各项编制,制订具体的分配和调整方案。
(四)协调市直机关之间、市直机关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负责拟订市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指导、协调县(市)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的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政策、制度、法规的执行情况。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和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