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

11月24日上午,番禺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广杭,副主任林伟长、谭小利、梁艳燕、林仕国、叶硕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区长郭义善,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市人大代表番禺联组代表,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街人大领导等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审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确认部分区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审阅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广东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向受聘咨询专家颁发聘书;向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代表番禺联组代表报告履职情况。9位市人大代表以不同形式向常委会报告了履职情况。他们积极提高履职站位,增强履职责任意识,注重发挥代表履职实效,参政意识和能力都比较强。同时在履职过程中,始终把履行代表职责、牢记人民群众嘱托、发挥代表作用与自己的专业和工作优势紧密结合,积极建言献策,发挥了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据了解,按照《广州市番禺区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推荐了12名政治素质高、专业特长多、具备业界影响力的专家,形成了区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专家建议名单。建立咨询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创新之举,也将为法治番禺建设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