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历可以落户南沙啦!

2020年度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9日前都可申报

  符合相关条件的大专学历人才可以申请落户南沙啦!南沙区人社局日前正式挂网《关于南沙区2020年度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的申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符合重点税源企业、招商类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单位、金融服务类企业等11类情况之一的住所地址在南沙区的用人单位,其符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等条件的员工可申请落户南沙。申报单位可于12月9日前向有关单位提交材料进行申报。

  11类申报单位(人才)可申报

  (申报单位只要住所地址在南沙区并符合以下11个条件中一个即满足申报条件)

  1.重点税源企业

  2.招商类企业

  3.重点建设项目单位

  4.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我市,经省、市、区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5.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

  6.纳入“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的工业企业

  7.金融服务类企业

  8.航运物流类重点企业

  9.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的人员

  10.本年度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四上”企业

  11.二级甲等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

  此外,区内其他需要扶持的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申请使用入户指标,需由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职工同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落户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出资比例超过10%(含10%)的持股股东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二)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三)在本区引进单位就业且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在关联企业的参加社保时间可一并计算),引进单位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申报人员参加社保满3个月以上。

  此外,对确有特殊专长、能力或获得重大表彰、奖励,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特殊需要人员,如确需引进须由引进单位报送岗位特殊需要说明及人才的专长、能力或获得重大表彰、奖励情况、工作表现、业绩情况等,以及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记者谢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