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名工人拿回17万工资

  年末,许多务工人员都在加班加点,希望赚多点钱回家过年,却也有一些务工人员遭遇不良老板,走在艰难的讨薪路上。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37名工人拿回17万工资的资讯。


日发电机制造有限公司37名工人昨日终于拿到了被拖欠三个月的工资


  
  昨日,阿良和其他36名工人的讨薪路终于走到尽头,在法官的引导和全力执行下,拿回17多万元的工资。。
  
  ■老板转移已查封财产
  
  阿良原来是中山市日发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的员工。一直埋头苦干的他并不知道,自己所在的这家公司自今年7月开始,就陆续有官司在身。当时,中山市三家电器公司陆续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公司,标的达88万多元。
  
  收案后,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立即查封了日发公司的机器设备和材料。这边被查封,那边公司照常运行,处于基层的阿良和其他工友并没有发觉不妥,照常上班。直到9月份被欠6—9月份工资后,他们才发现公司有所行动。而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徐均立也收到申请执行人通知,日发公司被查封的机器设备和材料正被转移。徐均立赶到日发公司时,被查封财产已被抢搬一空,阿良等大批工人围在公司门口追讨工资。
  
  阿良和工友回忆,9月10日晚上,公司高层利用员工基金会经费在小榄镇某酒楼组织全体员工聚餐,星期天、中秋节各放假一天,13日生产一线员工继续休息。14日回公司上班时,才发现主要贵重生产设备及材料被运走,公司生产没法正常运作。老板也没了踪影,联系不上。
  
  据统计,当时公司已拖欠阿良等37名工人4个月17多万元的工资。当地居委会介入协调解决工人的工资和补偿事宜,准备对日发公司未被转移财产进行变卖。徐均立在清点公司剩余财产后却发现,即使变卖也不能完全支付工人工资。简单变卖财产,不但会损害工人利益,也会损害其他申请人利益。
  
  ■仲裁后申请执行
  
  徐均立在现场召开工人会议,分析利弊后引导工人申请仲裁,再向法院申请执行。他让37名工人票选出3名代表处理相关事宜,并与工人们协商安排专人看守公司现场,防止财产再被转移。至此,日发公司的剩余财产再次进入法院控制范围。
  
  工人代表根据法官指引,9月21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0月10日,仲裁委员会裁定日发公司须向37名工人支付全部工资174787.2元。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阿良和工友10月28日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老板不在,如何执行?徐均立深知,必须发现更多财产线索。于是,他多次向日发公司财务人员调阅账本,结果发现日发公司在外对中山市正某商业有限公司和某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有两笔到期债权。他立即向两家债务公司发出执行情况告知书,要求他们清偿债务并向法院支付。市正某商业有限公司回复告知,该笔款项要待国税局退税后才可支付,而退税要在产品出口后8至10个月才能退。徐法官于是转向某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的19万到期债权,11月8日向该公司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
  
  公告发出15天期满后,某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未提出异议、也不主动支付。徐均立赶往天津与该公司多次沟通,公司负责人才同意立即清偿19万元债款。这19万元最终成为阿良和工友的工资来源。
  
  ○提醒
  
  欠薪逃逸总有苗头及时发现依法维权
  
  老板逃逸,公司还有债权在外,阿良和工友才能如此顺利拿到工资。其他被恶意欠薪的务工人员呢?
  
  12月2日中午,同样被恶意欠薪,老板突然失踪导致工人小张和20余名工友因为“讨不到工资,希望相关部门重视”而走上城南三路环城市场路口的马路,阻拦过往车辆,一度造成交通堵塞。工人们被欠1—3个月不等的工资,而该工厂已在今年8月份注销了营业执照。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发现该厂总欠薪8万多元,结果变卖厂里生产设备得1万多元,工人每人仅能按不到20%的比例补领部分工资。
  
  有关人士提醒,欠薪逃逸总有苗头,尽管目前绝大部分工厂都是这个月发上个月工资,但一旦发现当月拿不到上个月工资时就该有所警惕,向居委会或者相关部门反映,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而被欠薪,工人应及时依法维权,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配合劳动部门及法院保护工厂财产,争取最短时间内拿回工资。
  
  据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廖志良介绍,今年1-11月份,该院执行局已执结工人工资执行案599件,涉及工人1806人,为工人追回工资2391.82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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