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2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家庭开始公示,现在我们来看一下具体情况。
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3月5日结束,全市共受理申请8148份,其中7857份申请已通过初审。根据我市保障性住房相关管理规定和《关于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请的通告》安排,此次申请初审合格的家庭(单身居民)的基本情况将于3月27至4月10日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张榜公示。
全市受理的8148份申请中,其中福田区2788份、罗湖区2160份、南山区1538份、宝安区692份、龙岗区665份、盐田区216份、光明新区63份、坪山新区26份。
深圳第二次保障房启动工作是从今年1月份开始的。按照市住房和建设局规定,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低于26529元,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从1月25日开始,全市开始受理保障房申请工作,3月5日,申报工作结束。对于此次的8148份申请,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将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资格采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方式审核,即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初审、区建设(住宅)局复审、市住房和建设局终审,全市、社区两次公示,严格审查核实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对发现材料作假的,坚决予以拒绝。
据悉,市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申请终审合格但仍未购租的申请家庭(单身居民),待房源公布后可按届时的通知要求申请核准购租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单身居民)基本情况另行公示。
欢迎市民对公示信息予以监督
公示期间,如申请家庭(单身居民)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在公示期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受理申请的街道办事处申请信息校核、更正。同时,所公示的信息也供广大市民进行监督,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申请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区建设(住宅)局(含新区城建局)举报、投诉。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市住房和建设局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各区投诉电话
福田区82918949
罗湖区25666037
盐田区25228832
南山区26493218
宝安区27782646
龙岗区28911427
光明新区88211742
坪山新区84622546